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科发〔202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强做大我市科技服务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强做大我市科技服务业,更好地服务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特制定本措施。
一、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
(一)加快科技服务业企业能级跃升。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向平台化和综合性服务机构发展,打造面向全球、领先全国的科技服务品牌。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海外科技园区与海外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吸引全球科技服务机构聚集发展。落实好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相关政策,鼓励跨国企业加大科技服务业领域投资,吸引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落地发展。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京建设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引入国际资源,扩大开放合作。(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投促中心,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鼓励高成长科技服务业企业实施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不断形成新增长点,持续扩大科技服务业规模体量。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布局科技服务新业务新板块,高起点成立科技服务业企业。支持科技服务业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实现“小升规”。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创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现科技服务能力与自身发展双升级。(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建设国家和北京市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大国际专利布局、创制先进标准,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支持在京企事业单位开放应用场景,为科技服务业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验证、迭代创新和示范应用的平台,加快落地一批能够促进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前沿技术等应用示范和验证迭代的应用场景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培育科技服务业新增长点
(五)促进研究和试验服务规模化发展。面向医药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企业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研发服务链,加强高质量科技供给,培育壮大研发服务主体规模。围绕未来产业细分方向,支持新建或提升一批亟需紧缺的共性技术平台,开展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共性技术源头供给。紧抓科研范式变革机遇,鼓励企业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助力科研新模式,在新药研发、基因研究、新材料研制等领域,探索研发一批分学科的数据库和智能体,提供开放式研发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引导工程技术服务与设计服务数智化发展。支持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围绕智能建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基建等领域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制定,不断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促进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数智化升级,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鼓励建筑信息模型、城市信息模型、基于模型的数字产品定义、基于模型的数字企业等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进一步提升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技术领先的设计企业开展面向未来的学科交叉型前瞻设计创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建立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融合发展的产业创新中心,构建“设、研、产、销”综合设计服务生态体系,持续增强高端工业设计研发能力和全流程设计能力。(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七)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引导检验检测企业开展检测技术攻关,建设一批安全性检测、适配验证、质量检测、极端条件可靠性测试、认证公共服务等高能级检测服务平台,提升检验检测专业化水平。鼓励企业整合检验检测、认证、培训等服务资源,加快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应用,发展在线检测、自动化检测、平台分包和物联网智能检测等新模式,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检验检测平台申报纳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面向企业提供专业开放共享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八)巩固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优势。聚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概念验证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孵化机构建设垂直领域硬科技孵化器,积极打造标杆孵化器,深度链接科研院所、创投机构等要素资源,提升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专利价值分析、专利运营等高附加值专业服务,逐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壮大知识产权服务规模。(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
(九)持续提升科技金融、科技咨询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园与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建立“财务顾问+”综合业务模式,为入驻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投融资服务。持续做大科技信贷、科技租赁、科技担保等业态,增创科技金融发展新优势。促进科技咨询机构数智化升级,搭建行业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大模型应用,加强面向创新前沿、新兴领域的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咨询+赋能+资源整合+投资”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十)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把握数字技术渗透趋势,引导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应用,促进发展模式转变,培育共享科研、数字化研发协同、敏捷研发等新业态,探索研发驱动型产业发展新模式。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纵向延伸服务链条、横向探索业态跨界,实现业务模式转型,培育集成化、网络化、平台化服务能力,探索研发设计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生态体系
(十一)打造科技服务业特色集聚区。鼓励各区围绕区域产业优势和特色发展领域,吸引和集聚科技服务业企业,围绕科技服务功能拓展、生态优化,引导和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引进研发、中试、知识产权、股权投资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服务驿站,构建“基金+数据+科技服务”生态,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推动北京科技服务机构在津冀布局发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跨区域智能化全栈式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促进科技服务业人才集聚。用好市区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面向全球招引拔尖人才、专业人才、紧缺人才。支持科技服务人才参与技术经纪、知识产权等职称评选,推动将更多科技服务细分领域人才纳入全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推动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行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市区两级人才政策衔接与落实,强化区级人才引进、落地服务责任,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为科技服务领域人才引进、使用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完善科技服务业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用好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等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充分利用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解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用好企业上市服务机制及支持政策,加强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培训辅导,畅通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北京证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强化科技服务业服务保障。建立市区两级科技服务业统筹推进机制,市级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承担细分领域发展促进任务,制定引导政策,各区制定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或方案。用好市区两级相应工作机制,做好企业走访、政策宣讲与辅导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评价,开展科技服务业发展跟踪。挖掘科技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介,营造科技服务业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措施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