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科服委委员单位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则上可推选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可推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三、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应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会员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或之后。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3.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4.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四、提名时间与资格
提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提名书(请在附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WORD版中提取对应奖项的提名书并填写)提交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事业发展部(cahesyfzb 163.com)。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项目(候选人)进行评审,择优推选。
联系人:华德仁15951207318,张晓君13911571582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原文请参见: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3/202312/t20231212_189115.html
附件: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