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现象的关键抓手。科技创新各个环节衔接不紧凑,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顺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培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此,本文将重点围绕三个问题展开讨论:第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为什么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第二,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主要模式有哪些?第三,在迈向高水平科技自主自强新阶段,制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堵点在何处,又如何突破?在此基础上,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出发,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真正将科技创新成果广泛转化为产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要,更好地适应科技创新加速迭代、产业范式深刻变革的时代要求。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必须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国际格局的深刻演变,对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和机制构建都提出了新要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必须始终把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刻把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引领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需要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以人工智能为重要驱动、前沿技术多点突破又相互支撑的深度融合阶段,特别是通用人工智能(AGI)深度研发逐渐赋予人工智能系统自我理解和自主控制的性能,使得“人—机—物”三元融合不断深入。还应看到,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对相关领域的科学研发和社会生产活动产生重要影响,进一步缩短了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到产业化的周期。从2024年诺贝尔奖科学类奖项评选结果可以看出,人工智能作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正在推动科学研究的范式转变。许多颠覆性创新成果正加速催生新的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越来越多的新产业新业态快速涌现。科技革命作为产业革命先导的趋势日益显著,为产业变革由新业态培育到新产业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倒逼我们必须适应科学范式转变带来的新治理架构,并促进新技术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迭代。回顾科技革命史,第一次科技革命开启人类工业化时代,推动英国成为世界第一个科技强国。第二次科技革命开启电气时代,推动德国、法国、英国等策源地成为当时的世界科技强国。第三次科技革命使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推动美国成长为世界科技强国并延续至今。由于历史原因,我们错过了引领和深度参与前三次科技革命的机会。面对第四次科技革命浪潮,必须充分做好各方面准备,抢抓这一轮科技革命主导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这不仅是中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更是新时代新征程实现追赶超越的历史使命。
(二)应对日趋激烈的大国竞争的战略需要
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不稳定、不确定性加剧,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更趋严峻复杂。与此同时,科技日渐成为大国国力积聚的首要驱动力量,而科技竞争则成为大国博弈的主战场。近年来,全球各国纷纷强化科技创新前沿领域和未来产业布局,加紧构建科技和产业竞争新规则,力图抢占新一轮大国竞争主动权,全球科技研发增长远远快于经济、贸易与投资增长。例如,美国正逐步通过结构性技术权力重塑国际战略格局,实施“小院高墙”科技竞争策略,以管控战略性新兴技术与创新要素向竞争对手国家流动,同时发布《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标准战略》,不断强化美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领导力。又如,欧盟提出以规则和价值塑造为先导的技术主权战略,推出《塑造欧洲的数字未来》《欧盟数据战略》《人工智能白皮书》三份科技战略报告,进一步巩固欧盟及成员国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地位。通过《欧洲经济安全战略》,欧盟列出了十个关键技术领域清单,并发起了应对供应链弹性风险、关键基础设施物理和网络安全风险、技术安全和技术泄露相关风险,以及经济依赖或经济胁迫武器化风险的一系列行动。可见,各方未来争夺全球前沿技术制高点的竞争只会更加激烈,且都将科技变革视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核心能力。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就需要兼顾抢抓科技革命先机和确保产业技术安全可控,从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转变。
(三)重塑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实践需要
近年来,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科技整体水平大幅提升,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在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技术封锁、市场垄断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风险依然存在,需要在基础原材料、高端芯片、工业软件、化学制剂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上全力攻坚。在一个更多考虑策略性互动、竞争与国家安全的时代,安全议题会改变全球供应网络的激励和建构要求。应当看到,真正推动全球贸易的主导力量不是各国政府层面推动的政策协调,而是追求全球价值的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跨国公司为了保障供应链安全,也更倾向于将产能重新布局到接近目标市场且具有成本优势的区域。从自身发展来看,我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面临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较慢、创新链产业链缺乏协同等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传统的线性创新结构将被打破,创新的速度和幅度、主导技术路线的选择更具不确定性,技术迭代的速度更快,既有产业链条、技术路线受冲击的风险增加。因此,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必须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既要不断累积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关键技术环节国产化比例,也要积极部署颠覆性技术路线,探索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路径,最大程度实现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以及供应链布局上下游的成本控制最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快速增长,科技产出量质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显现,已逐步从创新驱动发展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首先,从研发经费投入看,2023年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超过3.3万亿元,是2012年的3.2倍,位居世界第二位;全社会基础研究投入持续增加,从2012年的498.8亿元提高到2023年的2259.1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从4.8%升至6.7%以上。相应地,研发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2年的1.98%持续增长到2023年的2.65%,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次,从专利申请及拥有情况看,2023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为92.1万项,是2012年的4.2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从2012年的1.9万件增加到2023年的近7万件,连续五年居于世界首位。最后,从企业创新主体看,2023年,中国企业科技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例为77.7%,高于研发机构的11.6%和高等院校的8.3%。调查显示,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的企业数达14.7万家。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中,总部位于中国的企业数量从2013年的199家增长到2022年的679家,先后超过日本和欧盟,稳居全球第2位。
二、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模式演进
没有科技创新就没有产业质变,也无法真正形成新质生产力,脱离科技创新的产业创新也只能停留在商业模式创新层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多需要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坚定不移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从后发国家创新追赶演进过程看,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大致有跟随模仿创新、自主内源创新、开放协同创新三种模式。
(一)跟随模仿创新
跟随模仿创新是在引进、模仿、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已有研究显示,技术变革和技术追赶是非中性的,后发国家的技术模仿并不必然带来赶超,二战后的欠发达国家在历经20——50年追赶后多数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相比之下,中国的技术追赶源于开放型经济体制,同时立足后发比较优势,不断提升技术学习效率,实现了从消化吸收到改进式创新的演变。
第一,技术引进是跟随模仿创新的前提基础。技术引进的主要对象包括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技术标准、产品材料配方等。改革开放初期,通过“两头在外”“三来一补”方式在进口西方国家的成套设备的同时,直接引进各国的领先技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通过“以市场换技术、以产顶进”策略对外资开放中国市场,允许各类主体在境内的“三资”企业购买技术和知识产权以替代进口。
第二,消化吸收是跟随模仿创新的关键环节。一方面,政府引导国内企业通过“逆向工程”学习进行复制性模仿,通常包含引进技术后的拆解试验,按照原有图样、配料、工艺、方法不断仿制,从而实现基本工艺、成套技术方面的快速积累。另一方面,随着《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出台,我国企业通过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得国外已有先进技术的路径被打通。
第三,改进创新是跟随模仿创新的最高层级。改进创新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模仿”,而是特别强调后发国家对发达国家科学技术的引进、学习、消化和再创新的过程。实践证明,复杂系统产品的核心技术无法靠市场换来,如果核心技术不成熟、设备可靠性和稳定性不高,一个国家就难以实现自主创新的真正发展。改进创新需要在打破传统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逐步拥有从生产组装迈向研发核心零部件和关键原材料的能力,实现价值链两端的攀升,这是一个技术自主可控、高端集成引领的过程。
(二)自主内源创新
自主内源创新是由跟随模仿向原始创新过渡的形态,主要以高校、科研院所直接进入市场方式,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这一过程中,首先要搭建科技成果研发与技术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之间的桥梁,然后通过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的导入,伴随着技术扩散和技术创新,使创新逐步完成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在这一过程中,后发国家创新型企业会基于科技成果的技术含量和潜在市场需求,站在较高技术起点进行快速追赶,获取尚未被先发国家占领的市场。
第一,科研院所转制是自主内源创新的初始动力。科研机构从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转变为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让科技人才自由流动,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科研工作,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最直接的方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科研院所转制的改革探索,鼓励科研机构开拓技术市场,促使应用型科研机构向企业化方向转制。
第二,推动权属转让是自主内源创新的制度破冰。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代表的科技成果供应方将其所研发的科技成果提供给企业,政府则通过政策引导、项目资助、搭建平台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供求双方建立联系。在实践探索与政策互动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主投资、转让他人、许可使用、合作与投资转化、作价投资等多种方式。进入新发展阶段,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相继涌现出“科研团队控股+技术经纪人持股跟投”“分期赋权+转让部分权属+实施许可”“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技术参股”等新模式。
第三,科技中介服务是自主内源创新的孵化加速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通常需要跨越三次“死亡之谷”。其中,从小试中试到产品化是其中关键一环,这对于科研机构而言往往成本过高、风险较大,对于企业主体而言难度过高、不确定性较大。每个节点成功与否,会取决于科技成果技术含量及企业实际运营管理等综合因素。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载体,在传统科技咨询、技术交易、科技孵化等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应用场景基地的统筹布局,不断提供科技资源优化增值服务。
(三)开放协同创新
开放协同创新是基于产业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一种方式,重点放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方面,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通过垂直、水平和跨界协同,可以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合。相较于跟随模仿创新和自主内源创新,开放协同创新体现了由单一链条向多元网络化的产学研合作转变。面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新挑战,后发国家创新型企业更加注重相互赋能,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链创新优化升级。
第一,“链主”企业是开放协同创新的关键抓手。“链主”企业在技术领先、市场控制力等方面越具有突出优势,以需求拉动或供给推动上游供应商成长的可能性就越大,上游投入与技术突破的可能性也越大。同时,结合产业链位势围绕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布局新兴产业,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创新资源要素。
第二,集中攻关是开放协同创新的重要使命。科技自立自强是应对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新形势下,我国各类“链主”企业开始从源头上重视产业链的关键核心环节,对于威胁国家安全且高度依赖单一进口的技术产品开展集中攻关,避免陷入“碎片化分散攻关、区域化无序竞争”状态。在开放协同创新过程中,培育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的高端化跃升。
第三,创新集群是开放协同创新的主要形态。多元网络化的产学研合作通常以创新集群形式存在,创新集群的投入产出环节会关联驱动上下游产业围绕创新集群周边进行空间布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综合服务等多个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和具有韧性的供应链体系。据工信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信微报”显示,自2019年启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以来,至2023年底,45个集群贡献超过20万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超过50%。
三、制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堵点
从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堵点制约着我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一)科技成果供给与市场实际需求尚不匹配
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仍然是制约当前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突出问题。现有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较为缺乏,没有足够多的真正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有研究显示,中国前沿科技成果只有10%——30%被应用于实际生产中,能够真正形成产业的科技成果仅为其中的20%,而发达国家这一指标为60%——70%。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还较为薄弱,基础技术积累尚未达到产业化水平。当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原创性成果是通过对国外技术进行局部改良获得,还处于跟随模仿创新阶段。与此同时,产业创新更需要以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而我国当前的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生物制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仍存在瓶颈制约,难以满足产业升级需要,也难以保障产业发展的安全可控。产业创新的差距实质上是对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最先一公里”的科技创新成果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也要看到,高校科研院所对目标客户的市场需求缺乏深度认知,即使科技成果达到相应技术水平要求,也往往难以在上下游各环节之间形成产业化共识。当前,以论文、专利等指标为主的科研评价导向尚未改变。基础研究可能找到了从0到1创新突破的新方向,但对于如何找到合适的市场应用就会止步不前。这与许多科研立项缺少深入产业需求和市场调查有关,许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选题仍以追踪科学前沿热点为主。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9.6%,但高校和科研单位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仅为3.9%和13.3%。对于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而言,亟须兼顾实验室和市场两头,真正把技术成熟度和市场真实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将实验室的科技成果进行落地转化。唯此,才能迈出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堵点的第一步。
(二)中试平台制度保障和配套服务亟待完善
中试是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过程的关键环节,通过联通上游科研部门与下游产业部门,把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实际生产过程进行过渡性试验和工程技术验证,有助于降低科研成果在实验室阶段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进而保障批量生产阶段的低风险和可靠性。“智研瞻产业研究院”在其《2024—2029年中国中试基地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中提出,科技成果经过中试基地验证后的转化成功率可以达到50%——80%,而未经中试基地验证的科技成果,其转化成功率低于30%。许多科技成果停留在了从高校科研院所到企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前的“最后一公里”,阻碍了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进程。总体来看,第三方试验验证和认证能力尚不完善,中试平台资源分布不均衡,缺少行业公认的验证结果支撑,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校院所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尚未形成稳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体。究其原因,一是中试平台定位不明确,投资建设运营难度大。资源型、共享型、生态型中试平台牵头主体各不相同,且在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需要投入的成本巨大,而对外开放共享相对较少,加上专业人才缺乏、管理和运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容易出现“建成的不怎么用、需要用的建不起”等困境。二是各方合作动力不足,存在技术泄露或人才流失等风险,创新主体让渡中试产品的积极性不高。有些科技成果从小试走向中试熟化尚需一段必要的流程与时间,但在现有评价机制下,科研人员往往凭借这些阶段性成果也能够完成项目验收,所以缺乏进一步研究和推动成果社会化生产的动力。在让渡中试产品过程中,少数中试企业出于逐利需求难免会利用机会实施不合规的复制、仿制或违背服务对象意愿将技术资料存档等行为,中试服务购买方存在技术直接或间接泄露的风险。三是中试平台生态体系尚未健全,难以形成成果转化闭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技术熟化、设备验证、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亟待进一步完善。向前到科研机构的平台触达能力缺乏,向后到孵化器、投资机构和应用场景延展能力不足,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试环节的顺利开展。
(三)科技领军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在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一方面,科技领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主导优势不明显。实践表明,企业如果没有亲自开展研发创新,就找不出技术瓶颈的症结所在,也就无法较好履行科研任务“出题人”的角色。大多数科技领军企业的科技投入主要集中在应用研究上,基础研究投入相对不足,部分科技领军企业仍依赖于外部技术和专利,导致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瓶颈,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话语权不足,特别是企业牵头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数量少,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影响力微薄。科技领军企业的组织实施作用发挥不够,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吸纳能力不足,以创新联合体为代表的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科研组织模式尚处于培育阶段,未能有效承担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责任。另一方面,科技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合作不顺畅,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渠道不通畅。由于科技领军企业在前沿科技领域产业布局不完善,限制了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特殊优势的发挥。更为重要的是,科技领军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能力与机制欠缺,不仅未能及时共享技术、研发成果或创新资源,还限制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队伍培养。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内部孵化、战略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模式尚未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许多大中型企业往往寄希望于高校科研院所能够短期攻克某个技术难题,但忽视了对方缺乏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现实,更很少关注和支持对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目前,在人工智能、半导体、新能源等前沿科技领域,通过科技领军企业主导产学研融合诞生的技术驱动型“独角兽”企业较少,导致各类创新主体的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限制了跨学科、跨领域创新团队的组建与发展。
(四)科技前沿攻关与市场规模化推广之间缺乏协同不同类型产业的创新方式各不相同:有些产业,比如清洁能源等需要供给引领的前沿突破,而人工智能类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离不开供需驱动的快速迭代;还有些产业,如新材料等必须依托需求牵引的融合创新。不同的产业发展技术路径决定了与科技创新的不同融合程度。总体来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和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应当更多考虑如何进一步增强产业创新体系的能动性。针对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科技前沿攻关与市场规模化推广之间缺乏有效协同,主要表现在:
一是产业界与科研资源和成果的对接机制不畅。产业界研发团队自下而上参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对接尚未形成机制化设计,各类创新主体在一些跨学科跨领域的大协作中处于彼此分割、各自为战的状态。有些仅停留在特定范围内的“揭榜挂帅”,高校科研机构一些突破性科研成果和高价值平台资源合作共享没有真正建立。
二是高激励的知识产权分配机制不到位。由于缺乏明确付费标准,合作者不愿意将前期与该产业技术积累的相关知识产权共享,从而导致资源重复、分散投入。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伙伴对持续创新的贡献与投入上,没有相应的权益让渡机制,容易导致竞争优势的阶段性回落。
三是高风险共担的联合创新机制不完善。以未来产业为例,最初的技术路线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如果闯不出前沿技术无人区,或者由于颠覆性技术路线不稳定而无法产业化,都会导致形成大量的沉没成本。多数攻关领域目前仍处于产业创新前期试错阶段,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不确定性,技术更加接近前沿。在这些领域中,各类创新参与者之间尚未形成紧密的合作协同关系,前期产业技术试错成本分担机制仍不成熟。
四、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发展
科技创新是产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还在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要求我们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因此,必须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重大科技攻关组织方式,通过“产业链主+开放平台”方式,进一步提升国家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整体效能。
第一,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前沿协同攻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揭榜挂帅”机制相互协同,更加注重首席科学家的作用。坚持“有效率的集中、有分工的协同、有应用的牵引”,鼓励在科技和产业追赶中采取更灵活敏捷的策略。具体而言,一是更加注重技术引领的前瞻性。从以往的“市场换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追赶策略向“技术换技术”“细分市场突破”的技术跃迁策略转变,依托新技术革命的突破,构建适应不同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体制框架。二是更加注重创新体制的开放性。从原有封闭的组织动员到面向开放市场的协作参与转变,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更加注重创新主体的协同性。从政府主导下的产学研合作向多中心主体的创新链合作转变,围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明确不同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定位。四是更加注重创新治理方式的柔韧性。将关注点从各领域、各主体的条块创新向创新产业链的对接机制转变,围绕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凸显体制弹性。
第二,完善中试服务支撑体系,搭建各取所需的开放平台。中试服务平台要着力突破“只顾建设不管运营”的共性问题,既要通过提供必要的环境与设备,为科研团队及企业搭建一个贴近真实生产条件的试验场,也要在合作互动过程中解决激励不足与风险约束并存的深层次困境。时至今日,不仅一些发达国家在历次工业化进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中试服务体系,我国中试平台区域布局和市场也已逐渐形成相对完善的格局,一些经验值得借鉴推广。当前最为关键的是,在中试服务过程中推动样品让渡、服务提供、批量生产三方各取所需,从设计定制、工艺开发、封装测试、原型制作到小批量生产的全流程推动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通过市场化的商业模式逐步提升中试服务支撑平台自我造血能力。其中,对于中试样品让渡方而言,主要以高校科研院所和初创型企业为主,必须明晰界定研发费用的分担机制及进一步试验产出后成果与收益的归属权,同时为在中试环节中获取的分析检测数据做好技术过失泄露责任约定;对于中试服务提供方而言,作为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企业,必须要建立完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租赁、技术中介、合作研发、合资成立公司,以及技术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体系和制度流程,进一步提升验证检测结果的行业公认度;对于样品批量生产方而言,要强化与中试环节的试验数据对接,为产品量产及质量体系认证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缩短车间生产线的运行周期。
第三,优化深度融合制度设计,加快优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必须分别抓好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这两端,既要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牵引作用,也要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导向扩散作用,聚焦优质科技成果形成快速转化的通道。实践中很多的“卡脖子”技术并非缘于技术难以突破,而是因为供应商很难接触到用户实际使用的真实场景。因此,一方面,要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它们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方式,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国产先进技术产品快速得到应用,打通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应用研究的类别,基于不同学科领域和评价对象开展分类评价。深入推进“破四唯”,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市场导向的适应性评估机制,加强科技成果预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应用场景和条件相对成熟的领域、区域和行业先行先试。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畅通人才流动机制。
第四,健全开放协同创新机制,有效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开放协同创新是新形势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模式。首先,坚持开放必须全面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牵引,加强国内创新主体与国际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合作的深度,鼓励跨国公司在更多重要零部件上使用国内领先供应商的产品和技术。其次,推进协同必须按照“创新资源共聚共享、产业项目共引共推”理念深化对接合作,探索设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全链条平台,支持龙头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发挥产业链引领带动作用和创新生态整合作用,积极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在产业链细分领域深耕拓展。再次,通过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降低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门槛和风险。最后,要引导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和高效流动,增强各类创新政策之间的协同联动,着力推动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考核评价和奖励机制同向而行。
结 语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产业创新需要科技创新来引领,科技创新也需要产业创新来推进。一方面,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关键在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涉及基础前沿研究投入、科研人员激励、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以更好促进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进而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的“中梗阻”。另一方面,产业创新推进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于增强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由做大市场规模向做强创新原动力转变,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集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