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科合〔2025〕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体系化布局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概念验证平台,经市政府同意,将《上海市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上海市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政策全文
上海市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概念验证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面向前沿科技、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系统布局、开放共享,推动重点任务清单、未来产业基金、项目经理人、集聚区建设“四位一体”,建设一批高质量概念验证平台,打造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专业化、资源集约化的概念验证服务体系,提升技术创新效能,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带动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概念验证平台
(一)功能定位。概念验证是将创新概念和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潜在商业价值成果的活动,是链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键环节。概念验证平台是有组织开展概念验证活动的载体,应具备技术与市场可行性“双验证”的核心功能,应强化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价值发现与资本赋能,从而有效降低研发风险、提高技术成熟度、增强社会资本吸引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孵化。
(二)布局原则。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战略前沿、未来产业等领域,强化顶层设计,体系化布局,形成重点推进项目清单,“成熟一个、启动一个”;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自行探索、自主建设、市场化运营。发挥未来产业基金管理机构专业优势,参与概念验证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概念验证成果的筛选与投资;将项目经理人作为概念验证平台运转的重要力量;引导概念验证平台向张江高新区集聚,服务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
(三)布局方向。改革现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领域各类概念验证平台的运营机制,提升其概念验证的市场化运营和公共服务能力。围绕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合成生物学、细胞与基因治疗、集成电路材料、6G、硅光技术、第四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领域,新建一批概念验证平台;在量子科技、时空信息、类器官与再生医学等前沿科技领域,谋划储备一批概念验证平台。
(四)建设主体。鼓励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等主体单独或联合设立概念验证平台。建设主体应具有专注某一未来产业细分领域的研究背景、试验条件,具有丰富的概念验证成果来源;具有一定规模且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资金(基金);具有合适的管理体系、服务流程和开放机制;具有专业化、分工合理的运营团队。运营期间应健全成果管理、服务支持、经费管理、人员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高效运行。
三、构建概念验证服务体系
(一)构建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引导概念验证平台规划科学合理的概念验证路径与试验方案,促使其加强行业底层基础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的支撑力度,优化现有试验条件,加强对国际前沿技术趋势的感知与预判能力。深入推进AI、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赋能概念验证活动,打造汇聚研发与制造资源的集成平台,提升端到端的透明度,促进科技与产业要素的广泛连接、弹性供给和高效配置。
(二)设立科技成果初始验证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早期成果池,落实专门经费,建立灵活的筛选机制,对科研人员提出的具有潜在价值的概念,定期、批量组织论证,推出“种子”清单,并加强与产业需求对接。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做强技术转移办公室,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转化服务体系,配备专业化服务人才,将科技成果初始验证服务成效纳入相关人员职称评定与晋级指标体系中。
(三)打造科技成果实验室验证体系。依托概念验证平台,联动未来产业基金,进一步挖掘初始验证成果的核心价值,聚焦“试错”和“路线”,组建来自技术、产业、资本等方面专家,筛选高价值成果,建立里程碑式支持与验证服务机制。完善实验设备和条件,提高实验室的研发能力和验证水平,开展原型样机、小试等验证工作。引入项目经理人机制,将其贯穿于项目决策、推进和退出全流程,确保任务分解、进度控制和资源协调。
(四)构建贯穿全过程的市场化验证体系。鼓励概念验证平台自主建立或联合外部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开展需求验证、竞争验证、成本验证和政策法规验证等市场化服务,建立体系化组织与培训机制,为科研人员导入“商业理念”,发挥项目经理人、技术经理人等作用,做好创业孵化、技术投融资、专家人才、产业链渠道等市场资源对接。
(五)大力引育项目经理人。通过概念验证平台自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机构配置,培养一批具有“技术-商业”双轨能力的项目经理人。将项目经理人制度作为平台运转的重要支撑,建立“技术价值+商业价值”双重考核与市场化激励机制。用好已有的技术经理人队伍,鼓励技术经理人成为项目经理人,全程跟踪、服务概念验证成果转化。
四、加强开放协同
(一)健全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概念验证平台开放资源,对外提供服务,将概念验证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目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购概念验证服务。制订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场景应用、配套政策的“四张清单”,建立“服务地图”,向社会公布概念验证平台服务信息。加强与我市中试平台、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技术交易场所等资源的联通。
(二)创新利益分享机制。鼓励概念验证平台创新转化收益分配模式,拓展“服务换股权”、孵化跟投、与概念验证成果利益绑定等收益途径,激发平台活力。鼓励平台开放项目经理人持股通道,激发服务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共享条件及方式,拓展“开放许可”“交叉许可”等利益分享模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切实防范侵权行为。
(三)打造重点区域“样板间”。围绕世界一流领先科技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聚焦重点优势产业,打造“一区一特”,建设特色鲜明的概念验证平台;支持在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若干示范效应明显的概念验证平台,吸引一批科技成果、人才、资金等要素集聚。建立区区联动、资源共享、互学互鉴的交流机制,推进成果转化全链条以及产业链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适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市推广。
(四)营造开放合作环境。吸引国内外一流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在沪布局概念验证平台。主动为一批国内外创新成果在沪开展概念验证活动提供服务。发挥浦江创新论坛、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国家和我市重要展览展示活动的作用,进行积极推介。支持举办专业化、品牌化的专题论坛、概念验证竞赛、成果路演等活动,挖掘应用场景,推动资源高效利用。
五、加强政策供给
(一)加大金融差异化赋能力度。综合运用信贷、保险、基金等多种市场化融资手段,构建全链条、阶梯化、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投融资机构支持概念验证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上海未来产业基金作用,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推出科技成果转化系列贷款产品,开发相适配的概念验证贷款产品,积极探索技术产权证券化产品,试点开发概念验证助力券等;针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特色领域概念验证活动,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针对战略前沿、未来产业等领域,新建一批概念验证平台,支持金额最高可至3000万元;在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高质量孵化器建设等专项计划中,鼓励承担单位安排资金,建设概念验证平台;针对创新主体自主建设的概念验证平台,对验证能力、服务成效、运营模式等方面评价突出的平台给予后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年。鼓励各区完善配套政策,设立区级概念验证平台支持计划,结合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园区建设,支持概念验证平台。
(三)强化政策组合供给。发挥项目经理人作用,面向战略性新兴和未来产业,协同布局科技攻关、概念验证平台、高质量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在产学研合作相关支持计划中,鼓励企业为概念验证成果提供应用场景。落实与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有关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自主建设概念验证平台,争取国家部委、我市以及合作企业共同支持。积极谋划一批重点领域概念验证平台项目,将其纳入科技创新领域“两重”建设储备清单。
(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机制下,市科技、教育、经信、发改、国资、财政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合力解决平台建设有关问题。强化一体化协同,将其列入我市科技创新布局和科技管理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统筹部署。用好未来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力量,强化动态管理与绩效评估,建立跟踪服务、里程碑式评估、“退坡”支持等机制。加大典型案例、典型成果和优秀人才的宣传,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开放合作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