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77号),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5所高校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7所高校为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对入围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7月18日。联系处室: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教处;联系电话:0571-88008979、88008701;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106室;邮编:310014;电子邮箱:zj_gjc@126.com。
附件:拟推荐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2日